澳大利亚访客签证之重大调整
2013年3月23日,澳大利亚政府对访客签证做出结构性重要调整。以下签证类别已不再对新的签证申请人开放: 以上签证类别已取消,所有此类别的签证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请注意: • 持600类访客签证的旅客不能在澳大利亚工作; • 访客签证可以一次或多次出入澳大利亚,每次停留不超过三个月、六个月或十二个月; • 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中指明其希望的出入境次数及停留时间,但签证官员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发放签证; • 一般情况下,3个月的访客签证已能够满足绝大多数访澳者的需要。如需签发停留期限更长的签证,则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申请人为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并且已经递交了移民申请,但移民签证尚未批准。 • 访客签证是为了满足申请人短期访问澳大利亚而设的签证类别。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此签证不能作在澳停留超过12个月之用;也不能借助此签证,实现在澳长期居住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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