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名校不应沦为留学中介--转自广西新闻网

据省内各大媒体报道,日前,某著名公办高中宣布,正式开设“AP美式高中”,首批计划面向全省招收50名学生,学费一年7.5万元。据该校校长称,参加该校“AP美式高中”课程的学习,将极大提高广东中学生直接被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等美国百强大学录取的几率。另外,梳理该校招生简章大概可以知道,该校以美国高中和AP大学先修课程体系为基础,对学生进行SAT考试和TOFEL考试的培训,并为学生申报美国顶尖大学提供足够的升学辅导和支持,以美国一流大学录取的标准来帮助学生提升国际化的学习能力和全面素质,为进入以美国前百强大学为代表的海外优秀大学准备条件。该校的口号是:为学生搭建通往哈佛、耶鲁的跑道。

该校广告式的言论,闪烁其词,对学生和望子成龙心切的家长无疑具有极大的鼓动性,但思考再三,发现其中不妥之处有三:

其一是行为越位。依靠纳税人的税赋由政府多年打造而成的公办名校,在当今成为炙手可热的稀缺资源,公办名校本应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以回报社会和纳税人。但许多公办名校这种责任意识比较匮乏,他们往往按捺不住躁动,做一些超越公办学校办学职能的事情,由来已久深受诟病的“名校办民校”即此一例,今天的“AP美式高中”又是一例。有关教育法规明确规定,学校作为政府财政全额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不能违法自行决定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因此,公办名校举办“AP美式高中”乃是越位。

其二是角色错位。公办学校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标准,“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举办“AP美式高中”,其培养目标则是为海外名牌大学输送优质生源。这似乎与我国教育法所作出的规定风马牛不相及。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堂堂名校沦落为留学中介,此乃角色错位。

其三是认识缺位。“AP美式高中”打出了“帮助学生以美国一流大学录取的考量标准作为提升国际化的学习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尺度”(原文)的广告,可谓豪言壮语,却是言过其实。按照《普林斯顿评论》所列,个别性、随意性的评价标准并非个别,如被体育教练点名的学生可以被认为是个人“素质”好;“家住远处”如800公里以外的学生,也会被认为具备了较高的“素质”而被加分;连“父母因素”和学校为了学生成分的“多元化”而加的分,都不是依靠学生个人的努力可以达到的。这些跟“全面素质”似乎也无多大联系。更要命的是如果真的把美国大学的录取标准作为“提升全面素质的尺度”,恐怕难免邯郸学步,适得其反,此乃认识缺位。(孺子)

编辑:覃琳慧 作者:孺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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