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4月21日起英国签证将实行一系列政策变化。本次签证研讨会就这些政策变化作了简单介绍,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语言:
★ 申请NQF 3-5级别的课程(学前语言课程、预科等本科以下课程),要求达到CEFR Level B1要求,即雅思各小分项(听力,口语,阅读,写作)不得低于4.0分。
★ 申请NQF 6或以上级别的课程(本科、文凭课程、硕士预科、硕士等),要求英语达到CEFR Level B2要求,即雅思各小分项(听力,口语,阅读,写作)不得低于5.5分。
★ 如果学生报读NQF6或以上级别课程,雅思或托福成绩无法达到B2要求,可选择在课程前就读Pre-sessional English。但学前语言长度不可超过三个月。并且pre-sessional English不可低于B1水平。
★ 如果学生没有达到B1水平的语言要求或者pre-sessional课程需要超出三个月,可申请学生访问签证Student Visitor。学生访问签证对于申请者没有语言要求,且最多可学习11个月。此类学生不可参加工作、实习,并且不能在英国续签。
★ 有两种不需要语言证明的学生:来自英语国家的学生;获得英语国家的相当于英国学位等级的学位的学生。
★ 最大的一项变化之一是,当学生在国内获取签证后,不代表最终能成功入境。如果学生在英国边境处在没有任何翻译协助的条件下无法用英语与移民官交流,学生将被拒绝入境。拒绝入境的决定将由边境处的高级官员来判断及执行。
2. 关于CAS:
★ 如果是3个月以内的pre-sessional English链接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CAS只会出具3个月左右的Pre-sessional English,学生完成学前语言课程后需要在英国当地办理续签以便进行下一阶段的学习。
★ 如果是主课程达到无条件,但学生要求配3个月以内的pre-sessional English, 只要学生就读学校是HEI(高等教育机构)名单内的院校,则CAS可以涵盖学前语言以及无条件录取的主课程。
(HEI名单:www.bis.gov.uk/policies/higher-education/recognised-uk-degrees )
★ 主课程的开始日期与预备课程的结束日期之间不超过1个月。
★ 如果学生在一所英国大学完成一个课程之后,转到另一所英国大学就读其他课
程,需要重新获取CAS,重新签证。
3. 关于院校担保资格:
★ 由2011年4月21日起,在UKBA登记的所有英国学校,只有HTS(Highly Trusted) 高度信任的担保机构 以及 A Rated(Trusted)A级担保机构可对国际学生颁发CAS。
★ 由2012年4月起,所有第四层担保机构(Tier 4 Sponsors)必须成为高度信任的担保机构(Highly Trusted)并且在2012年年底前得到教育认证机构的认证才可以对国际学生颁发CAS。
4. 关于学生访问签证Student Visitor:
★ 由2011年1月10日起,学生允许持有学生访问签证在英国进行最长11个月的英语语言课程。
★ 持学生访问签证者,不允许在英国工作或者实习。
★ 不能在英国或第三国进行续签,续签或换签证类别需回到护照所在国进行签证审理。
5. 关于资金:
★ 将于2011年7月有变化。变化细节有待官方进一步公布。
★ 学生在递交签证时,资金必须是真实有效的。UKBA会开具一个可信任的银行清单(签证官员表示说中国的大部分银行都是被认可的),学生在到达英国时,如被发现资金已不在本人账户上,学生本人要能解释清楚该笔资金的去向,否则有可能被拒绝入境。
6. 关于工作与实习:
★ 学生在学习期间工作的政策不变:学习学位课程或以上的学生每周可工作20小时,假期可做全职;学习学位课程或以下的学生每周可工作10小时,周末可做全职。
★ 陪读的政策将于2011年7月起有所改变:只有学习12个月以上并且是研究生级别以上课程的学生或者学生是政府资助的,才能够带陪读。陪读者可以工作。
★ 如果学生不是在HEI(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学习,那么不可以工作也不可以带陪读。
(HEI的名单:www.bis.gov.uk/policies/higher-education/recognised-uk-degrees )
★ 2012年4月起将取消毕业后工作签证。学生可转申请Tier 2工作签证。
7. 其他新政策:
★ 2011年7月起,如果学生下一阶段的学习依然是和现阶段同级别,或者学生重复学习同一级别的课程,那么担保机构需担保学生的学习进程。
★ 2012年4月起,除某些特殊课程和PHD课程,学习NQF 6或以上级别的学生学习的最长时间长度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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